身份證是我們最重要的證件之一,是證明身份用的,用途非常廣泛。如果我們不慎將身份證丟失,我們應該馬上到派出所進行補辦,條件可以的話最好寫一份身份證遺失聲明。那么身份證遺失聲明如何寫?登報聲明的好處是什么?下面律圖小編給大家具體說一說。 一、身份證遺失聲明怎么寫? 遺失聲明 因本人不慎把身份證遺失,身份證信息如下:姓名: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公民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 申請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二、身份證丟失是否需要登報免責聲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以下簡稱《居民身份證法》)有關規定,公民丟失居民身份證后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丟失補領。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收取工本費40元。公民辦理丟失補領證件的行為也就告知了公安機關證件丟失的事實,不需要再辦理“掛失”和登報聲明,也沒有相關法律規定公民丟失居民身份證后需辦理“掛失”和登報聲明。 綜上所述,雖然現在最新政策沒有規定居民在身份證丟失后要登報聲明,但是為了安全起見,我們不慎丟失身份證后最好還是寫一份身份證遺失聲明,內容很簡單,只需寫清身份證信息及遺失通告即可。這樣做可以有效防止身份證被他人盜用,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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