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現將《山東省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4年4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東省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
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2024〕7號)文件要求,結合山東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統籌擴大內需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縱深推進“三個十大”行動計劃,著力提升重點領域設備水平,暢通消費品更新換代鏈條,擴大有潛能的消費和有效益的投資,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助力全省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邁上新臺階。
到2025年,工業重點領域達到能效標桿水平的產能比例達到35%;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到300萬輛以上,國三及以下非營運柴油貨車基本淘汰;報廢汽車規范回收拆解量達到60萬輛,二手車交易量與新車銷售比值達到0.8∶1,廢舊家電回收量較2023年增長15%。
到2027年,工業、農業、建筑、交通、教育、文旅、醫療等領域設備投資規模較2023年增長28%以上;工業重點領域低于能效基準水平的全部完成更新改造,環保績效達到A級水平的產能比例大幅提升,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數字化研發設計工具普及率、關鍵工序數控化率分別超過92%、75%;報廢汽車回收量較2023年增加約一倍,二手車交易量較2023年增長45%,廢舊家電回收量較2023年增長30%。
二、實施高水平工業技改工程
(一)推動產業高端化躍升。聚焦冶金、化工、輕工、建材、紡織服裝、機械等重點產業,“一業一策”制定傳統產業改造提升方案,更新換代高技術、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進設備。探索建立技術改造服務中心等公共服務平臺,培育引進一批專業化設備更新改造服務商。(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二)推動產業智能化改造。實施制造業數字化轉型提標行動,推廣應用智能制造設備和軟件,分層次培育一批“數字領航”企業、5G工廠等,推動智改數轉網聯。開展“工賦山東”行動,加快工業互聯網建設和普及應用。到2025年,培育5G工廠500家以上,國家級智能工廠數量達到50家。(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三)推動產業綠色化轉型。嚴格落實能耗、排放、安全等強制性標準和設備淘汰目錄要求,加快淘汰更新能耗排放不達標、安全風險隱患大的老舊裝置。積極推廣先進適用節能降碳技術設備,開展水效、能效等領跑者行動。加強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建設一批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到2025年,累計建成省級以上綠色工廠500家、綠色工業園區50個。(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
三、實施多領域裝備更新工程
(四)支持農業機械裝備升級。繼續實施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制定新一輪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推廣使用智能終端和應用智能作業模式,深化北斗系統在農業生產中的推廣應用。到2025年,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達到92%以上。加快糧食烘干設施基礎建設,統籌已有烘干設施裝備改造提升,淘汰燃煤型糧食烘干設備,推動糧食烘干燃煤熱源更新改造。(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責任單位:省財政廳)
(五)推動交通運輸設備轉型。鼓勵混凝土攪拌車更新時,優先使用新能源車。加快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非營運柴油貨車。鼓勵支持高耗能高排放老舊運輸船舶提前報廢更新,支持電動、LNG等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動力船舶發展。支持600總噸以上內河運輸船舶岸電系統受電設施改造工作。(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六)加快住建領域設施更新。堅持“綠色低碳、本質安全、惠民宜居”,制定實施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領域設備更新工作方案。持續推進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加快更新不符合現行產品標準、安全風險高的老舊住宅電梯。有序推進供熱計量改造,持續推進供熱設施設備更新改造。以外墻保溫、門窗、供熱裝置等為重點,推進存量建筑節能改造。積極推進公共供水廠及加壓調蓄供水設施設備升級改造,加快城鎮生活污水、環境衛生設施設備補短板、強弱項。到2025年,城市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率達到60%。加快推動燃氣等老化管道改造,強化城市排水防澇體系建設,補齊配足地下管網、橋梁隧道、窨井蓋等城市生命線工程物聯智能感知設備。(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七)提升教育文旅設施水平。鼓勵高校、職業院校(含技工學校)圍繞學科和專業建設目標,更新購置先進教學科研儀器設備,提升教學科研水平。嚴格落實學科教學裝備配置標準,及時更新不符合需求的老舊設備。推進索道纜車、軌道滑道、游樂設備、演藝設備、廣播設備、影視設備、出版印刷設備等升級改造,推動房車、游輪、游艇、旅游車輛等旅游裝備和數字文化新業態設備更新購置,加快文化、體育和旅游公共服務場所設施智慧化升級。(牽頭單位:省教育廳、省文化和旅游廳;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體育局、省廣電局)
(八)增強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加強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醫療衛生機構裝備和信息化設施迭代升級,鼓勵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加快醫學影像、放射治療、遠程診療、手術機器人等醫療裝備更新改造。推動醫療機構病房改造提升,補齊病房環境與設施短板。實施村衛生室改造提升行動,全面優化硬件配備。(牽頭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四、實施消費品以舊換新工程
(九)開展汽車以舊換新。制定實施汽車以舊換新實施方案。推動政府采購公務用車更新應用新能源汽車,支持老舊新能源公交車和動力電池更新換代。每年舉辦新能源汽車促銷活動60場以上,其中下鄉展銷不少于30場。依法依規淘汰符合強制報廢標準的老舊汽車。(牽頭單位:省商務廳;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機關事務局)
(十)開展家電以舊換新。制定實施家電以舊換新實施方案。依托“山東省家電消費節”,開展綠色智能家電消費促進活動,鼓勵家電生產銷售企業開展以舊換新等各類促銷活動。鼓勵各地采取政府支持、企業讓利等方式,組織智能電子生產銷售企業開展促銷活動。(牽頭單位:省商務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十一)開展家裝消費品換新。鼓勵家裝生產、流通企業采取讓利、補貼等方式,支持舊房裝修、廚衛等局部升級改造和居家適老化改造,支持餐飲場所無熄火保護功能的燃氣灶具加裝熄火保護裝置或以舊換新。鼓勵企業打造線上線下家裝樣板間,推動樣板間進商場、進社區、進平臺。促進智能家居消費。(牽頭單位:省商務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五、實施高品質供給升級工程
(十二)著力提升先進產能占比。聚焦工業母機、工程機械、農機裝備等優勢產業和醫療裝備、工業機器人、節能環保裝備等新興產業,加強新技術新產品創新迭代,增強高端產品供給能力。組織重點設備供需對接會。到2025年,裝備制造業營業收入達到3萬億元左右,高端裝備占裝備制造業比重達50%左右。(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十三)著力提升優質產品產量。加快實施新能源汽車產業鏈“5567”提升工程,鞏固商用車領先地位,打造乘用車競爭新優勢。發揮家電生產大省優勢,指導家電企業聚焦綠色、智能、適老方向,推出更多適銷對路產品。到2025年,新能源汽車產能達到100萬輛。(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十四)著力提升產業創新能力。聚焦困擾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的“卡脖子”難題,開展重大裝備的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提升裝備的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水平。在先進制造領域布局建設一批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為科研成果提供中試熟化服務,切實打通科技創新成果轉化邁向市場的“最后一公里”。(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十五)著力提升產品質量品牌。持續推進“好品山東”建設,每年遴選40項左右制造業領域“好品山東”品牌產品、100項左右“山東制造·齊魯精品”進行集中宣傳。發揮“山東制造·云上展廳”平臺工業品集聚優勢,向全國推介一批符合國家標準的好設備。(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
六、實施高效能循環利用工程
(十六)完善廢舊物資回收體系。統籌推進廢舊物資回收網點與生活垃圾分類網點“兩網融合”。積極推行“互聯網+回收”模式,支持耐用消費品生產、銷售企業建設逆向物流體系,或與專業回收企業合作,實現線上線下協同。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公物倉”建設,對經維修可繼續使用的辦公設備、辦公家具,以借用、調撥、出租等方式循環使用。(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機關事務局)
(十七)提升廢舊物資處置水平。引導各市完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產業布局,鼓勵企業提升回收拆解精細化、專業化水平。深入推進廢舊家電家具回收處理體系建設,支持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廢舊家電家具回收處理和再利用項目,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資金支持。(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十八)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規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為,鼓勵“互聯網+二手”發展模式,支持有條件的市、縣(市、區)建設集中規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場。優化二手車交易登記管理、活躍二手車市場,針對中亞、東盟等重點市場全力拓展二手車出口業務。(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責任單位:省公安廳)
(十九)加快發展裝備再制造產業。深入推進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機床等傳統設備再制造,探索在風電、光伏等新興領域開展高端裝備再制造業務。加快風電光伏、動力電池等產品設備殘余壽命評估技術研發,有序推進產品設備及關鍵部件梯次利用。推廣應用無損檢測、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術工藝。(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二十)推動資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加快提升再生資源加工利用水平,實施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行業規范管理,高水平建設現代化“城市礦產”基地。布局建設一批廢鋼鐵、廢有色金屬等再生資源精深加工產業集群,再建設一批省級再生資源產業園和分揀中心。(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生態環境廳)
七、實施全方位標準提升工程
(二十一)健全完善產業標準體系。鼓勵企業對標國際先進水平,參與制修訂能耗限額、產品設備能效強制性國家標準。修訂一批能耗限額地方標準,引領設備更新。完善重點行業排放標準,優化大氣、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圍繞全省重點產業鏈,實施標準化強鏈工程,培育和發展企業聯合標準,鼓勵制定實施先進團體標準。(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
(二十二)加快重要領域標準制定。加快完善老舊小區改造、城市道路、綜合交通樞紐、地下管廊和海綿城市等基礎公共設施標準,持續提升基礎設施智能化水平。加快綜合立體交通等基礎設施標準化建設。建立健全公共衛生服務標準體系。加快智能化稻麥聯合收獲、精量播種、農機自動導航的技術研發和標準制定。(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
(二十三)強化產品技術標準提升。聚焦汽車、家電、家具產品、消費電子、民用無人機等大宗消費品,支持企業參與制定相關國家標準。充分發揮家電領域龍頭企業的帶動作用,加快完善家電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開展智能家電、服裝服飾產品、家居裝飾裝修產品等領域國家級消費品標準化試點。嚴格質量安全監管,大力開展綠色認證、高端認證、碳足跡認證。(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
(二十四)完善循環利用標準供給。加快制定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塑料、廢紙、廢舊輪胎、廢舊手機、廢舊動力電池等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地方標準,促進廢舊裝備再制造。完善車輛、家電、手機等二手商品鑒定、評估、分級等流通標準。認定一批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典型企業、產業園區。(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
(二十五)加強先進適用標準銜接。對標國際、國內先進標準,制定完善裝備制造、智能家居、“新三樣”、資源回收利用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技術標準,加強碳核算、碳交易、減污降碳協同等標準的研制。推動標準認證銜接,大力發展“同線同標同質”企業。(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
八、保障措施
(二十六)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將堅持黨的領導貫穿工作各方面全過程,完善推進機制,加強統籌協調。省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工作專班,加強協同配合,凝聚形成省市縣三級工作合力。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措施,分領域制定配套政策。(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政府有關部門、單位)
(二十七)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統籌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相關專項資金,研究制定具體支持政策。以節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產、數字化轉型為重點方向,對工業企業實施技術改造過程中發生的設備購置費用給予補貼;對企業進口的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綠色低碳設備及關鍵部件給予財政貼息。推動黨政機關、教育、醫療等公共機構,在單位換新采購中按規定強制或優先采購綠色產品。對主導制修訂高水平能耗、排放、技術等相關標準項目予以獎補。加強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經費保障。嚴肅財經紀律,強化財政資金全過程、全鏈條、全方位監管。(牽頭單位:省財政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
(二十八)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精準高效落實好結構性減稅降費政策,加大企業購進設備、器具加速折舊,購置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投資額抵免等優惠政策的落實力度。推廣資源回收企業向自然人報廢產品出售者“反向開票”做法。持續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對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的發票開具、納稅申報做好全方位宣傳輔導。(牽頭單位:省稅務局)
(二十九)強化金融服務支撐。用好再貸款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強對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的支持。推動金融機構有效對接制造業企業,加大制造業中長期貸款投放力度。引導金融機構持續對接碳金融、環保金融等項目庫,加強對綠色智能家電生產、服務和消費的金融支持。鼓勵銀行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適當降低乘用車貸款首付比例,合理確定汽車貸款期限、信貸額度。(牽頭單位: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金融監管總局山東監管局;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
(三十)提升要素保障水平。加強對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用能保障。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現有工業企業通過廠房增加、廠區改造、內部用地整理等途徑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在各級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考慮環衛設施等公用設施用地需求,合理布局環衛設施等公用設施用地。(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
來源:山東省人民政府